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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倩女幽魂》切磋

作者: 吕云 2013-10-10 16:54 互联网
《倩女幽魂》切磋:玩家邀请另一个玩家进行切磋,对方同意后,双方传送入特定的切磋场景进行战斗。当其中一方死亡后,双方传送回原地,其中失败方HP变为HP上限的10%。

切磋的战斗发起者没有任何PK值惩罚,死亡者也没有死亡惩罚。

邀请切磋

在对方的头向上点击右键,然后点击“请求切磋”。

单挑

玩家邀请另一个玩家进行切磋,对方同意后,双方传送入特定的切磋场景进行战斗。当其中一方死亡后,双方传送回原地,其中失败方HP变为HP上限的10%。

组队切磋

一个队伍的队长邀请另一个队伍的队长进行切磋,对方同意后,双方全部人员传送入特定的切磋场景进行战斗。当其中一方人员全部死亡后,双方传送回原地,其中失败方HP变为HP上限的10%。

切磋场景不可使用回城类技能和道具。邀请切磋没有死亡惩罚,也不会获得PK值。

观战

擂台切磋增加观战功能。10级以下的玩家不能观战。

玩家开始切磋后,会在场景内留下一个“替身”。

其他玩家可以点击切磋玩家的“替身”,与之对话。

对话后,玩家将自动被传入场景中,可以立刻观看到切磋实况。

跨服切磋

玩家可在商城购买“演武令”,使用后获得30分钟的“以武会友”状态。

携带该状态可找到王司马(蒲家村,202,169)申请进入跨服场景“演武堂”。

在演武堂内可以和其他玩家切磋,也可以观战,具体规则和上面提到的一致。

“以武会友”状态消失后,系统将自动将玩家传送回原服务器。玩家也可以随时通过演武堂内的王司马传送回原服务器。